大家先看一下以下表格就可以知道為什麼現在市場會這麼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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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灣目前法規的規範來看

含果酸或水楊酸的化妝品一定要遵守的底線是酸鹼度大於等於3.5

如果不宣稱效能且果酸是當作產品pH值調整劑使用的話

添加10%以下的濃度是沒問題的

但如果用途是保濕、滋潤肌膚及促進表皮更新

法規上並沒有明確說明濃度區間範圍應是多少

理論上10%以下沒問題;10%以上的話目前真的是曖昧不明

法規上針對果酸並沒有像水楊酸有最高添加濃度限制

但這樣是否就表示沒有濃度限制這點還是存疑

 

 

目前市場上果酸化妝品最高濃度可以看到25%

而衛生單位也沒有說該產品違反相關法令要下架

但這樣的模糊卻會造成廠商在濃度上的軍備競賽

像最近的杏仁酸就有這樣的狀況

10%覺得不夠就改成18%18%不夠就改成20%

10%20%的實際效果可能是一樣的

 

 

因為酸類換膚成分的主要效果取決在成分種類、酸度及濃度

分子量越小、酸度越高以及濃度越高效果越強

舉例以軟化代謝角質的效能來說

甘醇酸20%水溶液pH 1.7的效果是大於20% pH3.5

甘醇酸20%水溶液pH 3.5的效果是大於30% pH5.5

甘醇酸20%水溶液pH 3.5的效果是大於杏仁酸20% pH3.5

所以可以看得出來產品的pH值對於實際效能的影響很大

但麻煩的是目前這類產品的酸鹼值並沒規定要強制標示

所以要判斷產品的安全性及效能真的不容易

於是市售含甘醇酸產品無論是15%20%25%

如果產品酸鹼度是一樣其效果則會是相近的

因為濃度越高鹼劑也加的越多這樣才能達到一樣的酸鹼度

於是在實際效果上並不會因而提高太多

 

 

再來就是酸鹼度小於3.5的產品要如何定位的問題

理論上這些產品應該屬於化學換膚液不是化妝品

需要在特定醫療目的、通路以及專業人員操作下才能使用

但這部份目前在法規上尚未有所規範

先前也因此發生過相當大的爭議新聞

 

 

最後就是非一般果酸或水楊酸換膚成分其濃度要如何規範

像是丙酮酸、植酸、AFAs(Amino acid Filaggrin based Antioxidants)

以及辛醯水楊酸(LHA)都已經早就添加在化妝品中

但其最高添加濃度到目前也都沒有相關規範

 

 

 

所以目前有幾點需要從根本解決才有辦法解開這些亂象

1.明定化妝品與化學換膚液的區隔,而化學換膚液的酸鹼度範圍、

成分種類、相關產品、販售通路及使用人員及操作限制應需規範

2.明定果酸製品的最高上限濃度

3.建議開放含果酸製品能具有軟化角質及面皰預防用途

4.      建議其他相同使用目的的酸性成分一併討論規範原則

5.      建議含果酸或水楊酸的相關產品強制標示產品酸鹼度

 

 

這些問題都需要衛生單位先做好規範廠商才有依循方向

如果還是說的不清不楚廠商要鑽漏洞也就很難避免了

到時候一但出問題這責任要由誰承擔就傷腦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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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kindocch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