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le  

 

最近新聞上提到皮膚科藥膏以及小兒科藥水分裝的問題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8408377.shtml
其實在現實狀況上化妝品分裝的問題更是常見

這部分常常就發生在化妝品試用樣品

而且這問題看起來相關單位還沒有注意到

 

在目前的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章第九條有提到

輸入之化粧品,應以原裝為限,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不得在國內分裝或改裝出售。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核准在國內分裝或改裝出售之化粧品,

應在標籤及仿單之明顯處,以中文載明分裝或改裝之廠商名稱及地址。

 

此外在第一章第六條有提到

化粧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

分別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

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並應刊載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

前項所定應刊載之事項,如因化粧品體積過小,

無法在容器上或包裝上詳細記載時,應於仿單內記載之。

 

法規這部分包括「正品」與「樣品」

在正品的部分原則上只要廠商有一定水準及作為

大致上都可以符合以上法規的規定

現在問題比較大的是樣品

 

 

我自己有看過幾種樣品的包裝

一種是原廠製造生產小容量的樣品

但其上的標示以及說明都跟正品一樣

這是最標準的做法對消費者也是最有保障的

雖然對廠商而言成本上比較高但卻是最負責任的作為

 

另一種也是國外原廠製造進口的小包裝樣品

但國內代理商或經銷商就沒有附上中文側標說明

雖然說產品品質跟正品類似

但在標示的完整度上就差很多


 

再一種狀況就是從原本大包裝的正品

之後再經由廠商或商家分裝成小容量樣品

但這部分的標示就常常很簡陋不清

不但產品成分表及相關資訊沒有說明

連分裝廠的相關訊息也都沒有寫

到底分裝是否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也沒有辦法確認

即使原裝產品有符合相關規範樣品的做法卻是不及格


 

最後一種也是最糟糕的一種

就是這樣品是經過廠商或商家另外調製(不只是分裝)

其中可能除了原本分裝的產品之外

還會另外加料或添加藥物(類固醇、抗生素或對苯二酚)

最後樣品的包裝上通常什麼細節都看不到

消費者倒底用到什麼東西真的沒有人知道

之後即使用出問題來也是沒有任何的保障

 

 

從小小一包(條、盒、瓶、罐)的試用樣品

就可以看出來廠商對於這「小問題」的重視度

以我的標準而言只有第一種試用品才是最放心的

也希望以後發送試用樣品的人員或是民眾使用時也要注意這一點

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手邊的樣品是哪一種等級的!

有機會的話也希望相關衛生單位可以進行稽核跟宣導

讓化妝品試用樣品這一塊不要變成管理上的死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kindocch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