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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好看到幾個產品的配方讓我有些想法想跟大家說明

這些產品有些名為「美白潤膚」有些是「美白彈潤」有些是「亮白修復」

顧名思義產品看起來應該是含有美白、抗老及修復成分的產品

結果成分表一看這些產品竟然含有一定濃度的化學性防曬成分

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及Butyl methoxydibenzoylmethane

老實說只放這兩種成分當做防曬目的使用

因為穩定性不佳目前已經不建議如此的配方

更何況是當作一般美白、抗老及修護目的使用的保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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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產品用途寫著隔離紫外線,但這產品上並沒有防曬係數的標示

這產品用法寫著:沐浴後,擦乾身體,取適量乳液塗抹於全身肌膚

但以台灣多數消費者的習慣是晚上回家後再沐浴的狀況

會造成在沒有需要使用防曬的夜間卻全身塗滿防曬成分

這不但不需要而且長期下來甚至對消費者皮膚會有風險

看著產品背後人像看板上代言人笑的開心

但我心中卻對這樣的問題充滿許多的擔憂

 

 

產品的部份我是建議廠商如果要當作防曬產品

這防曬的配方是需要修改的而且要標示出防曬係數

如果要當作美白保濕目的使用那化學性防曬成分就不要加

不然真的是畫蛇添足不但沒必要而且還沒意義

 

 

這幾年來代言人出包的狀況不少

其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多數代言人根本是不懂產品的

產品的安全性如何、成分如何、配方如何、商譽如何都不清楚

就為了商業利益或是提升知名度接下廣告代言

結果產品是黑的白的好的壞的連自己都不知道

消費者更是被蒙在鼓裡的一群人

常以為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到最後才發現是所託非人

 

 

現今化妝保養品的銷售模式是

「話題創造行銷、行銷影響市場、市場凌駕專業」

消費者如果要在這中間取得健康平安喜樂的主導權

就要知道代言人不會告訴你的秘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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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kindocch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9) 人氣()